投资合同
本投资合同(简称“本合同”)是快钱(天津)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投资人(简称“您”或“投资人”)就本合同项下所述投资事宜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或手机客户端等APP界面等点击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确认/接受本合同,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规则及本公司网站或手机客户端等APP上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合同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合同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该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鉴于: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时基金”)作为资产管理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博时快钱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资管计划”)。
2. 本公司作为资管计划委托人已与博时基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资产托管人)共同签署了《博时快钱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简称“《资管合同》”),本公司有权依照《资管合同》下的约定,取得其持有的资产计划所对应的收益。
3. 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本公司基于持有的资管计划所享有的取得资管计划收益的权利。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 转让标的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公司将其基于持有《资管合同》下相应金额的资管计划所享有的取得对应收益的权利(简称“转让标的”)转让给您。您同意受让上述转让标的。
二、 转让对价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就本公司将本合同下转让标的转让予您的事宜,您应向本公司支付的转让对价,每笔转让对价的具体金额以您在上海快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快钱投资平台”)上实际成交的受让金额为准。自本公司收到您转让对价之日起,您获得本合同下转让标的。
三、 支付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您可以在资管计划存续期间随时发起转让申请,如您向本公司发起转让申请的,您应通过其开立于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简称“快钱支付”)的快钱支付账户或者通过快钱支付提供的银行卡快捷支付方式或者快钱投资平台不时向您提供的其他合法支付路径向本公司支付转让对价。以本公司以其开立于快钱支付的指定账户收到您转让对价作为确认您已经支付转让对价的标准。
四、 转让标的的结算
1、 回购结算
资管计划存续期间,自转让标的转移至您之日起,您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全部或部分转让标的。您的回购要求应在快钱投资平台上向本公司提出回购要求。
在本公司收到您提出的回购要求之日(T日)的T+N日(N以本公司在快钱投资平台公布的时限为准)内,本公司将回购对价支付至您指定账户(您快钱支付账户或您名下的借记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银行卡账户),在您无明确指定账户的情况下,您不可撤销授权本公司将回购对价支付至您快钱支付账户。回购对价金额为本公司向您支付回购对价之日,回购的转让标的在《资管合同》下所对应的净值。
2、 到期结算
至《资管合同》下委托财产清算日,若您仍持有根据本合同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标的,则本公司在《资管合同》下委托财产清算日起的T+N日(N以本公司在快钱投资平台公布的时限为准)内将您持有的转让标的对应的收益支付予您,支付方式同上述回购结算下的支付方式。
五、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您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对价,自本公司收到您转让对价之日起,您获得本合同下转让标的。
2、 您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基于转让标的可取得的收益。
3、 资管计划存续期间,您有权随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回购要求。
4、 本公司不就您基于转让标的可取得的收益向您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5、 本公司无义务就基于转让标的可取得的收益向您进行任何方式的补偿,但本公司另行同意的情况除外。
6、 自转让标的转移至您之日起,您自行享有或承担取得转让标的的利益或损失。
7、 为便于商业宣传,本合同项下之投资品种暂定商业名称为“快利来”,本公司有权不时根据其自身商业目的考虑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应当局之要求不时对此投资品种的商业名称修改或替换而无须提前通知您,但本公司应将该等修改或替换事宜及时在快钱投资平台上予以公布。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依据中国法律在上海进行最终裁决。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八、 其他
1、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的约定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双方均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盖章确认等方式)确认接受本合同(为免疑义,各类确认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公司已全额收到您支付的转让对价。
3、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订可由本公司在快钱投资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您未向本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确认本公司对本合同相关内容作出的变更、修订。
4、 本合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签署并履行。